AI伪造名人带货被判侵权,商家赔12万公开道歉
近日,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结一起涉及人工智能“深度伪造”技术的声音侵权案件,判决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因未经许可使用AI合成声音进行商业推广,构成对原告李某某声音权与肖像权的侵害,需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计12万元。该案一审判决已生效,被告主动履行了判决义务。本案原告李某某系教育及育儿领域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知名人士。2024年,其发现被告公司在其网络店铺中,使用其公开演讲及授课视频片段,并配以高度近似的AI合成声音,用于多本家庭教育类图书的宣传推广。原告主张,该行为未经其授权,擅自将其形象与商业产品进行关联,误导消费者认为其系相关图书的代言人或推荐者,构成对其人格权益的侵害。被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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