快手AI内容强制标识,疑似内容也难逃“法眼”
快手AI内容强制标识,疑似内容也难逃“法眼”
2025年9月1日,《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》正式生效,标志着我国对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的管理进入规范化阶段。作为国内领先的短视频平台,快手积极响应政策要求,全面上线AI内容标识系统,对平台内AI生成或疑似AI生成的内容进行显著标识,确保内容来源透明化。
该办法由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、工业和信息化部、公安部、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联合制定,旨在通过技术手段与制度规范相结合,推动人工智能技术在内容生成领域的健康发展。快手在公告中表示,平台已部署显式与隐式双重标识机制:显式标识以文字、图形等形式在内容周边进行提示,隐式标识则通过元数据嵌入技术,将内容属性、服务提供者信息等写入文件底层,确保可追溯性与真实性。
根据《标识办法》要求,不同类型的AI生成内容需采取差异化标识策略。文本内容需在起始、末尾或中间位置添加文字提示;音频内容应插入语音提示;图片需在显著位置标注标识;视频类内容则须在片头及播放界面周边进行提示。此外,平台还需在文件元数据中记录内容编号、生成属性及服务提供者信息,形成完整的内容溯源链条。
值得注意的是,快手对“疑似AI生成内容”也采取了主动标识措施。这意味着即使用户未主动声明内容为AI生成,平台仍可通过技术手段进行检测与提示,进一步杜绝AI生成内容以“伪装”形式传播的可能性。这一做法既符合《标识办法》中“应标尽标”的原则,也体现出平台在内容治理方面的技术投入与责任意识。
《标识办法》还明确规定,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删除、篡改、伪造或隐匿生成合成内容标识,也不得为上述行为提供技术支持或工具。这一条款为平台方提供了明确的执法依据,进一步强化了标识制度的法律效力。
快手此次上线AI内容标识系统,不仅是对国家政策的积极响应,也反映了平台在AI治理方面的先行态度。随着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的广泛普及,标识机制已成为平衡技术创新与内容真实性的关键手段。通过显性与隐性标识的结合,平台既保障了用户知情权,也为后续可能出现的争议提供了溯源依据。
总体来看,快手在AI内容标识方面的实践,为我国互联网平台落实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管理要求提供了重要范例。在技术快速迭代的背景下,平台需持续优化检测算法、完善标识呈现方式,并在用户教育与合规宣传方面加强投入,以推动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的健康、有序发展。
(注:本文在资料搜集、框架搭建及部分段落初稿撰写阶段使用了 AI 工具,最终内容经人类编辑核实事实、调整逻辑、优化表达后完成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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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来源于极客网,原文链接: https://www.fromgeek.com/ai/702116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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